5月7日,石屏县召开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县委书记张鹏程,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秋红,县委副书记李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越松,县政协主席刘红云等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代表,先进集体主要领导和先进个人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秋红主持会议)
县委副书记李宏宣读《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参会领导向受州委、州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向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县委书记张鹏程在会上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张鹏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推动工作由创建模式向示范模式转变。
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夯实政治基础。
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夯实文化基础。
要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夯实社会基础。
要推进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夯实法治基础。
张鹏程强调,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后,参会领导及人员前往县委一楼大厅参加了《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