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石屏县财政局严格履行财政职责,加强沪滇协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财政支持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援滇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各个环节流程,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在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加强与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协作,督促项目单位对照项目任务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实现衔沪滇协作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二是资金拨付优先保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资金保障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报账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及时研判资金支付需求,优先将沪滇资金库款调度到位,确保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拨付资金即支即出,不留缺口。
三是严格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石屏财政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监控,认真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绩效目标自评,与项目实施单位合力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2024年,石屏县实施沪滇帮扶项目5个,投入资金333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分配下达异龙镇、牛街镇、龙武镇、新城乡、人社局等乡镇和部门,保证项目早启动、早开工、早完成、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