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5日,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本次读书班采取视频教学、专题辅导、集中自学、交流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董少龙主持会议并专题辅导。学习期间,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遵守“六项纪律”,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有效转化为推动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纪能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目标要求,突出学习重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加强对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思考,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