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石屏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24年5月7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许强,联系电话:0873-4858064
特此公告。
石屏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清算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