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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活动

来源:中共石屏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

 

  按照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2024年1月1日至31日,石屏县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题,结合本地区县情实际,全面 开展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做法是: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宣传经费,确保了2024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全面、有效和顺利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根据省、州的部署安排,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扣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通过我县各级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深入持久、全面开展。 

  三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24年1月以来,石屏县各乡镇和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迎新春、促团结、共进步”为主要内容,深入行政接边村寨、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活动场所,通过集中宣传、学习研讨、印发宣传资料和走访看望各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各族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县共投入宣传活动经费6万余元,印发宣传材料、宣传品35000余份,LED显示屏宣传3000余次,开展集中宣讲9次,学习研讨28次,走访调研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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