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路路通大药房分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屏逸景花园小区连锁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石屏汇源小区分店向我局提交了定点协议零售药店申请材料。我局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19〕163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险中心对以上6家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组织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评分,于12月14日对评分情况进行了合议。现将评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普筠钫,0873-3174493。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