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石屏县20多家普法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县9个乡镇分别利用群众赶集日开展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做到了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普法成员单位紧扣部门工作,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
二是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普法成员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宪法、交通安全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条例》和农民工维权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
三是突出律师专业讲解。县王平律师事务所安排2名专业律师为群众一对一进行法律咨询服务,10余名咨询人就涉及的房屋买卖、林地纠纷、村集体经济、房屋拆迁、邻里纷争等方面向律师进行咨询,专业律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用生活化的语言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解答,为群众解惑释疑。
四是突出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全县9个乡镇结合民族地区特色,利用群众赶集日多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哨冲、龙武、牛街等彝族集聚乡镇利用彝语进行宣传,新城、大桥、龙朋等乡镇进行走村串寨宣传,坝心、异龙、宝秀三镇对异龙湖、赤瑞湖周边村子进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宣传。
经统计:石屏县“12·4”法治宣传周宣传活动,共投入人力150余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00份,宣传挂历30000张;宣传书籍30000册,展出宣传展板250块,张贴法治宣传标语280幅,解答群众咨询430余人次,受教育人达到6万余人。
宣传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县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让群众近距离感觉到宪法的关怀,拉近了群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为“平安石屏 法治石屏”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