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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残联为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救助

来源:石屏县残联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

 

   为减轻困难精神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满足他们基本医疗康复需求,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县残联围绕省市残联要求,“四步骤”全面完成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残疾人节日多渠道宣传困难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政策。印刷《石屏县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办理办法》5000份,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开展宣传,让每位持证精神残疾人都能了解服药救助政策。 

  二是深入开展排查工作。由村(社区)定期开展精神病患者信息摸排调查:对到期残疾人证进行重新评定;走访持证精神残疾人家庭,发现新增有服药救助需求的精神残疾人及时报乡(镇)残联办理;对未持证精神病患者积极宣传残疾人相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残疾人证。县残联定期与县卫健部门数据库及石屏县精神病医院服药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未办理服药救助的主动联系办理服药救助。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申报审核流程,采取村(社区)完成初审上报,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进行审批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精神类残疾证、精神病诊疗记录、药费票据等资料,一人一档,做到应补尽补,一个不漏,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到项目中来。 

  四是保证资金发放。县残联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发放申请,于11月底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顺利打卡发放。 

  截至目前,共为122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按照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了服药救助6.1万元。下一步,石屏县残联将竭尽全力解决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