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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树立四种导向 抓实集采工作

来源: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石屏县医保局树立好导向,采取硬措施,有序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扎实推进了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地。截至2023年7月,全县共参加药品集采执行落地共21个批次,采购金额达2282.46万元。

  一、树立惠民导向,强化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让好举措更好地利民惠民。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作用,明确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集采平台进行集采,全县12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与集采、5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参与集采。

  二、树立激励导向,落实政策。为缓解医疗机构集采垫资压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医疗机构申请,拨付药品集采预付资金57.00万元,其中:石屏县人民医院45.00万元、石屏县中医院10.00万元、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0万元。认真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县医保局组织实地考核后,共发放药品集采三个批次,拨付结余留用资金17.94万元。

  三、树立效果导向,健全机制。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量完成情况及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各单品集采任务,优先使用集采品种,进行分类施治,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

  四、树立舆论导向,营造氛围。为让老百姓享受到国家集采降价惠民利民政策,提高老百姓对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医院显示屏、手机短信、宣传牌、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宣传,营造人人知晓、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