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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四处烈士纪念设施批准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来源: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石屏县革命烈士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石屏县四处革命烈士设施:石屏烈士陵园(焕文公园烈士纪念园)、宝山烈士陵园(白沙井革命烈士公墓)、哨冲镇烈士陵园和牛街镇革命烈士纪念塔(牛街镇人民英雄纪念碑),经石屏县人民政府研究,于2022年12月15日批准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