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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三举措”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决策部署

来源:石屏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

  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三举措”抓好落实,确保了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做好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动态监测,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参保缴费工作,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37433人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落实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48651人,资助金额258.69万元。

  二是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三重保障待遇政策。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规定,我县从2022年3月1日起,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了脱贫攻坚期内基本医保倾斜政策,过渡为公平普惠的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全面停止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全面回归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同时,将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持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三是全力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不再因病致贫、返贫。配合相关部门适时掌握农村参保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预警监测信息,确保三类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监测系统,截至2022年10月份,共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农村贫困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医疗费用预警监测信息1137条,实现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早帮扶、早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