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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推进法治石屏建设

来源:石屏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6-24 浏览次数: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石屏县司法局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始终把建好建强司法所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民心工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履职责提水平,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找准“突破口”实现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大抓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在“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坝心司法所的典型带动下,宝秀、大桥、牛街3个司法所外观标识严格按照司法部首次全国统一标准《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执行,确保整齐划一。为司法所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指纹仪等硬件设备,提高了司法所的信息化水平,为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打牢基础。

  运用“技术流”发展司法所法律服务信息化

  为贯彻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石屏县司法局全面推进智慧司法所系统、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及“云智调”手机APP在司法所工作中的应用,初步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信息化智能化的深度融合。智慧司法所系统与省司法厅云视讯平台、在线培训服务平台融合,提供远程会议、培训、探视等功能,推动司法行政资源跨地域共享、服务跨领域联动。全县137个人民调解组织,700余名人民调解员基础数据已录入云智调系统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可以在一部手机办事通、12348云南法网等端口在线申请调解纠纷,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打造“创新点” 建立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协作机制

  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更好践行为民服务思想。用老经验加新方法,联合派出所在新城乡下新寨村委会打造“枫桥式”平安村委会;宝秀镇为加强集镇新村社会治理,成立了幸福新村调解室;9个司法所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名人效应,化解矛盾纠纷,兼顾法理与公序良俗以及民族习惯等,使调解既合法又合情合理,赢得群众信任,实现案结事了。坝心镇整合坝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成立“三所一庭”调解室,开展共防、共建、共治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工作互补的工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