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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再次“招商引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石屏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精神,把握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特点,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近日,石屏县司法局与云南华垣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委托法律援助服务合同》。

  石屏县司法局在2018年与云南天方律师事务、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委托法律援助服务合同》,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开展,现行的律师资源仍然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司法局在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最终与云南云南华垣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云南华垣律师事务位于建水县广慈湖畔,是一所合伙所,有执业律师15人,实习律师8人。目前,石屏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上班时间每天都有律师在大厅值班,为来访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时接受石屏县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全县人民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

  石屏县司法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补齐乡村振兴的法律服务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