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纪律,石屏县公车办迅速开展行动,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的内容,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二是组织全县留有公务用车的单位召开紧急会议。
会上,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彭筠杰传达了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强调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县机关事务局局长董少龙要求,各单位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按要求完善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工作以及北斗卫星定位终端的安装。落实常态化自检自查,严防公务用车“行偏走歪”。
三是做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信息报送工作。我单位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把发现问题、精准研判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将职责职能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做到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