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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知识宣传

来源: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

国际民防日的由来:

国际民防组织是在1931年成立的“日内瓦区国际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2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作为跨政府组织诞生的日子。国际民防组织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确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民防日”。设立“国际民防日”的目的,是为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

什么是“民防”呢?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民防任务是指旨在保护平民居民不受危害,和帮助平民居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的条件的某些或全部下列人道主义的任务。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民防组织有49个成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

民防与人防的区别和联系

人防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患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它不仅具有战时防空的属性,还有平时抢险救援和防灾救灾的属性,是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和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

无论是人防还是民防,都是由空袭与防空袭发展而来的,从应付战争灾害角度讲,两者的职能是一致的。

公民的人民防空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包括获得人防信息咨询、疏散指导、工程掩蔽或紧急救援帮助的权利,接受人防教育的权利,以及个人投资人防建设享受国家或城市规定的优惠政策等。

公民的人民防空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包括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需要参加人民防空专业队伍,遵守人民防空管制,不占用人防通信频率,不损坏人防设施或在人防工程内堆放杂物等。

如何爱护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

1.不在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

2.不在人防工程中生产和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

3.不堵塞人防工程的出入口、通风口,不私自拆用、搬迁人防警报设备。

4.发现有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人防(国防动员)部门。

民防(人防)小知识

1. 防空警报的分类和作用。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1)预先警报信号。作用是在城市可能遭到空袭的情况下,告知市民提前做好防空袭各项准备。

音响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时间3分钟,主要是城市有遭空袭迹象时的早期预报,提示人们实施防护或紧急疏散。

(2)空袭警报信号。作用是在空袭已临近城市上空,空袭行动即将或已开始发生的情况下,告知市民迅速采取疏散、掩蔽等防护措施。

音响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作用是在空袭危险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告知市民可以进行消除空袭后果的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音响信号为: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防空警报的目的是使人民防空机构、专业队伍按照预案及时采取行动,使人民及时疏散、隐蔽,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持战争潜力,争取防空袭斗争的胜利。

2. 听到防空袭警报应如何做?

(1)市民听到预先警报信息后,应迅速关闭煤气、水管阀门、切断电源和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携带个人防护器材及必需的生活用品,迅速有序地进入人防工程或指定隐蔽区域。

(2)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人防工程隐蔽,如情况紧急无法进入人防工程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

室内:可在钢筋混泥土楼房的底层、走廊或底层楼梯下,或在跨度较小的卫生间、厨房等处藏身。以上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靠墙角的桌下、床下卧倒,要避开门窗和易燃、易爆物。

公共场所:商店、影剧院、车站、码头的人员要利用地形地物分散隐蔽,不要慌张、拥挤、乱跑。可就近进入地下室、地铁车站或钢筋混泥土建筑底层等处隐蔽,不要在高压线、油库等危险处停留。

空旷地:可就近选择低洼地、路边沟、土堆旁、大树下疏散隐蔽,迅速卧倒。

(3)听到警报解除时并不意味着危险不复存在,还可能出现房屋倒塌、大火、周边环境沾染放射性物质、染毒或染菌等情况。因此,要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