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之际,4月29日,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组织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到石屏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
以“训”强基守初心。活动开始,“刑罚一体化”派驻警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和队列训练,现场示范立正、稍息、跨立等基本动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反复训练,规范其行为举止,强化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和身份认知。
以“看”为鉴树规矩。石屏县看守所所长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监管规定及违反规定等惩处措施,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社区矫正监管,切勿以身试法。随后,看守所民警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监区的住宿、用餐和活动区域,通过实时监控大屏观看高墙电网内在押人员失去自由的日常生活。通过“零距离”体验监所生活,给社区矫正对象带来强烈心灵震撼,让他们深刻体会到自由的珍贵。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负责人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以“案”示警筑防线。活动中通报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白某某近期因不假外出被撤销缓刑案例,深入剖析了白某某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当场表态,承诺将珍惜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以“学”促改知敬畏。现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部分条款,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也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
最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重温了入矫词,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内心受到极大震撼,也更加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在今后的社区矫正中,一定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服从监管,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