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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研讨活动

来源: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次数:

 

  6月25日,新城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研讨活动。乡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办、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乡党委书记张理真主持。 

  会上,张理真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的自我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关材料;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方婧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人员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建党原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 

  一是各村(社区)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原原本本、扎扎实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将纪律要求刻印在心上。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熟练掌握《条例》每一章、每一条具体规定的基础上,系统掌握党的“六大纪律”,用以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严是爱,松是害”、 “越往后执纪越严”,每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的本质特征就是严,无论在职还是离岗、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都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二是要将统计业务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围绕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条文“统计造假”的解读进行学习,自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 

  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认真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坚持以学促干,注重成果转化。坚持着眼主责、紧扣主业,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强化政治规矩、纪律观念,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还就农村户厕改造、食品安全、预防野生菌中毒、防灾减灾、养老保险征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