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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到宝秀镇宣讲《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来源: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12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到宝秀镇吴营村委会吴营村入户宣讲《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超、朱维忠,镇党委书记何凯等县镇领导、吴营村委会干部参加了宣讲活动。 

  李宏一行先到吴营村村委会进行了座谈交流,随后到吴营村进行入户宣讲,详细地向大家宣传解读新修订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并认真听取了村民群众对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李宏要求:一是镇、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民富的美丽家园幸福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强化宣传,形成全社会保护异龙湖、爱护异龙湖的浓厚氛围,全力守护异龙湖的生态环境,着力筑牢异龙湖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三是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示范带动群众自觉参与到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中来,助力推动《条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