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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哨冲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

来源:石屏县哨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全州、全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5月8日,哨冲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朱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派出所所长王建彪,镇司法所所长李俊敏,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会议。

  朱泽讲话并提出要求:一是全镇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清自己的身份,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和服刑在矫意识,主动接受、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争取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二是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王建彪讲话并强调:一是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育管理,摆正位置、自我管制。二是要远离吸毒贩毒,要洁身自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识破毒品诱惑,坚决抵制毒品的侵害。三是防范电信诈骗,对于来电声称是公安、检察、法院、银行等的电话号码,务必多方印证,尝试回拨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不法手段冒认电话号码。

  公益劳动是我国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侧重人员行为的矫正。通过参加公益劳动,可以体现其对社会的积极补偿,培养其对社会的责任感,达到矫正其不良心理,避免重新犯罪。

  最后,全体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认清自己的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育管理,摆正位置、自我管制。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和服刑在矫意识,主动接受、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争取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