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做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9月1日,哨冲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县人民法院龙朋法庭、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领导联合参加宣讲。
上午,在民族中学。派出所、司法所、镇相关领导分别围绕校园安全、防欺凌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并结合当前校园各类安全事件及违法犯罪行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杜绝不良行为,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同时,结合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实际案例,积极向师生介绍电信诈骗的惯用方法、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技巧,提醒广大师生注意个人隐私,提高警惕,如遇到诈骗,收集好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遏制诈骗案件的发生。
下午,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杨旭同志在中心小学宣读《中共哨冲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郎普等5名同志为哨冲镇中心小学所属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聘任郎普、李俊敏、罗静梅、王勃程、吴红德五位同志分别为各小学法治副校长。
县人民法院龙朋法庭庭长朵珠林同志为同学们宣讲民法典相关知识,举例生活中的买卖民事行为、校园侵害事件,讲解了高空抛物的危害以及教育惩戒的目的。告诉同学们要与老师和同学之间建立起正确的行为观,与其他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讲述过程中朵庭长与学生积极互动,与同学们进行了精彩的问答,让小朋友学习法治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朵庭长强调,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出生到成年,对我们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全方位的为每一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希望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树立规则意识、懂得尊重规则、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观念,强化了“法治进校园”普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