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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来源: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宝秀镇人民政府就《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4年9月6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年8月5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4年8月15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4年8月26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2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在《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1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4年 9月 6 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宝秀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 1 名、决策发言人 2名、监察人1 名、记录员 1名,应到听证代表 22 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1 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宝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其能主持,决策发言人何凯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0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1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突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功能定位准确。

  (二)请技术方再核实拟建项目用地标注是否准确(拟建林业站位置和旁边标为教育用地地块)。

  (三)对拟用地目标不明确地块标注为留白用地(原火车站西边空地)。

  (四)对租用的临时用地不进行公用设施用地标注(住建提升泵站)。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宝秀镇人民政府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宝秀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