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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乡开展学习《民法典》宣讲会

来源: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11 浏览次数:

  12月8日上午,新城乡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会,会议邀请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王海荣同志进行宣讲。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施成云主持,乡机关全体班子成员、机关站所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9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上,王海荣以《民法典》的主要框架和编纂历史为切入口,用风趣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活实例,对民法典中姓名权,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遗嘱抚养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整个宣讲会上气氛活跃,宣讲内容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为乡、村干部提供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最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施成云对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学好《民法典》,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并加深自我学习;二是切实用好《民法典》,要树牢法治观念、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切实守好《民法典》,要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时时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民法典》约束自己,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