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法治观念,筑牢辖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我乡组织开展非法毁坏林地案件巡回法庭公开审判活动。乡农财中心林业组全体工作人员、全体护林员、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及村(居)民小组长到场旁听庭审。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以案释法形式,为全乡干部群众带来一堂直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审判程序开展审理,依次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李某涉嫌犯滥伐林木罪,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庭综合考量其违法事实、情节轻重以及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次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案件发生的基层一线,庭审全程公开透明。通过规范有序的庭审,完整还原违法事实、讲明法律条文、公开审理结果,让旁听的干部群众零距离体会违法需要付出的代价,真切认识到毁林损绿带来的严重后果。法槌铿锵落下,不仅宣告案件裁判结果,更在这片山林土地上播下生态法治的种子。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我乡金竹种植、山林资源管护的产业实际,依托8·15全国生态日契机开展现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官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明确林地、竹林地均受法律严格保护,郑重告诫广大群众:严禁以发展产业、便利生产为由,擅自开挖、占用、损毁林地资源。如因生产发展确需开展林地施工、改造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流程依法报批、合规施工,坚决守住生态保护法律红线。本次巡回审判,既是对违法者的司法惩戒,更是直击人心的生态警示教育。
下一步,我乡将牢牢把握全国生态日有利契机,持续做实做细生态普法、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统筹兼顾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自觉守护好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保护与特色产业齐头并进、高质量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