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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013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3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和《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3﹞5号),红河红金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石屏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和相关制度为基础,结合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的检查,汇总分析现场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抓手,依托优势资源加强招商引资,结合国家、省、州、县产业发展政策,形成了以豆制品加工为龙头的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产业,以磷化工、建材、矿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重工业,实现“一轻一重”两头抓,两头都过硬的园区发展目标,园区已形成豆制品特色产业较为突出的发展态势。园区还将整合全县350多家豆制品加工企业(户)入园发展,打造全国最大的豆制品集群产业区。园区将按照“节能环保高效”的发展思路和理念来建设和发展,对污水进行集中统一治理后达标排放,废渣统收集后用于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和资源回收再利用,全面推广节能环保型集中供热,最大限度减少废气等有害气体排放,促使企业真正达到节能、增效、环保的目标。

松村豆制品加工园区,作为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一园三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十一五”期间建设完成,建设内容包括以豆制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和其他类型的轻工业及配套环保设施。其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原处理规模为800m³/d,出水达到一级B标,但随着园区入园企业的不断增加,豆制品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浓度和污水总量随之大规模增加,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并于2015年组织进行了一期扩建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m³/d。

为保证园区污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通过实施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和保护地表水资源,提升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促进工业园区产业增质提效。

(二)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1〕46号),追加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资金补助200.00万元,列入“21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2〕19号),追加园区两个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补助100.00万元,列入“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预算支出科目。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30.00万元用于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3〕24号),追加园区两个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补助40.00万元,列入“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预算支出科目,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25.00万元用于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5.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25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实施内容

1.资金使用范围

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工程。

2.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改扩建设计处理能力达到2000m³/d,保证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设计小时处理能力达到83.3m³/h。改扩建主要措施:

(1)增加UASB超越管道,调节UASB反应效率;

(2)废除原有辐流式沉淀池,增加MBR膜分离系统,提高好氧段的处理能力和稳定性;

(3)改造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

(4)增加溶气气浮系统l套;降低UASB出水中的悬浮物质,同时起有机负荷调节作用。改造气气浮渣脱水干化系统,提高气浮运行稳定性;

(5)改造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总体降低二沉池负荷,并更换纤维转盘滤池,提高处理能力;

(6)增加必要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水平;

(7)根据现场设备情况,更换部分老化或损坏设备;

(8)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1)申报的绩效目标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表1:

表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年度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得到改善,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日处理污水量

=1222m³

受益企业

≥20户

质量指标

项目合格率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污水处理效益达一级A标

=一级A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85%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未充分细化量化,未完全反映项目实施内容和效益情况。评价组在批复的绩效目标基础上,依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预计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具体目标,同时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指标。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详见表2:

表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年度目标

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改扩建设计处理能力达到2000m³/d,保证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设计小时处理能力达到83.3m³/h。改扩建主要措施:

(1)增加UASB超越管道,调节UASB反应效率;

(2)废除原有辐流式沉淀池,增加MBR膜分离系统,提高好氧段的处理能力和稳定性;

(3)改造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

(4)增加溶气气浮系统l套;降低UASB出水中的悬浮物质,同时起有机负荷调节作用。改造气气浮渣脱水干化系统,提高气浮运行稳定性;

(5)改造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总体降低二沉池负荷,并更换纤维转盘滤池,提高处理能力;

(6)增加必要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水平;

(7)根据现场设备情况,更换部分老化或损坏设备;

(8)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受益企业满意度达90%,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

指标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UASB超越管道

=1套

增加MBR膜分离系统

=1套

改造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

=1套

增加溶气气浮系统

=1套

改造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更换纤维转盘滤池

=100%

增加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

=100%

更换老化或损坏设备

=100%

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

=100%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规模

=2000m³/d

系统连续运营

=24小时

设计小时处理能力

=83.3m³/h

验收合格率

=100%

排放污水水质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验收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工业园区产能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效果明显

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

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企业满意度

≥90%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由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其中: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控制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签字盖章,负责提供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等;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负责可研、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以及施工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等。

2.资金管理情况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预算申报后,由石屏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资金拨付至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有关的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客观地反映政策在各层级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影响绩效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评价资金255.00 万元,评价范围为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目标引领、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有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3)目标引领原则。绩效评价围绕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单位的履职目标两个方面开展,设置全面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围绕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遵循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及经济性原则,以项目立项、实施内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预期绩效目标等提炼核心指标。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29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00分,“过程”分值权重20.00分,“产出”分值权重35.00分,“效益”分值权重30.0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项目执行效益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项二级指标。①“项目立项”主要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7个评价要点;②“绩效目标”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6个评价要点;③“资金投入”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6个评分要点。

“过程”分解为“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三项二级指标。①“组织实施”主要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6个评分要点;②“项目管理”主要从“制度执行有效性、采购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档案管理规范性”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12个评分要点;③“资金管理”主要从“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7个评分要点。

“产出”分解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项二级指标。①“产出数量”主要从“改扩建任务完成率”一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8个评分要点;②“产出质量”主要从“污水处理规模”、“系统连续运营”、“设计小时处理能力”、“验收合格率”、“排放污水水质达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5个评分要点;③“产出时效”主要从“项目完成及时率”、“验收及时率”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2个评分要点。

“效益”分解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满意度”三项二级指标。①“社会效益”主要从“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2个评分要点;②“生态效益”主要从“保护异龙湖水环境”一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1个评分要点;③“满意度”主要从“受益对象满意度”一个方面进行评价,设计了4个评分要点。

3.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规定,本着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判。评价时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综合评价法、因素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具体方式方法如下:

(1)综合评价法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部、外部因素,如政策环境、政策主体、政策对象、政策路径和政策资源等,综合评价财政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对比分析法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调查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等。

(5)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00分);良(80.00分≤得分<90.00分);中(60.00分≤得分<80.00分);差(得分<60.0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评价涉及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资金255.00万元,资金抽样占比100%;对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评价,抽样覆盖面100%。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8.《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

9.《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3〕5号);

10.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文件、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等其他资料。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指标体系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就体系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交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查后汇总。

3.社会调查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130份,其中:受益企业调查问卷75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55份。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石屏县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实施单位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5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2.00

80.00%

过程

20.00

17.50

87.50%

产出

35.00

32.00

91.43%

效益

30.00

30.00

100.00%

合 计

100.00

91.50

91.5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绩效目标达到预期产出和效果。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减轻了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对保护异龙湖水环境,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效果较为明显。但仍存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细化;确定代建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代建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价款不明确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项目设置的产出和效益三级绩效指标21个,已完成20个,未完成1个。具体详见下表4: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UASB超越管道

=1套

已完成

完成建设UASB超越管道1套。

增加MBR膜分离系统

=1套

已完成

完成增加MBR膜分离系统1套。

改造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

=1套

已完成

完成改造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1套。

增加溶气气浮系统

=1套

已完成

完成增加溶气气浮系统1套。

改造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更换纤维转盘滤池

=100%

已完成

完成改造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更换纤维转盘滤池。

增加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

=100%

已完成

完成增加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

更换老化或损坏设备

=100%

已完成

完成对老化或损坏设备的更换。

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

=100%

已完成

完成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规模

=2000m³/d

已完成

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达2000m³/d。

系统连续运营

=24小时

已完成

改扩建后系统连续运营达24小时。

设计小时处理能力

=83.3m³/h

已完成

改扩建后设计小时处理能力达83.3m/h。

验收合格率

=100%

已完成

项目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最终验收,工程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验收合格率100%。

排放污水水质达标率

=100%

已完成

改扩建后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污水水质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未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开工时间2021年2月23日,竣工时间2022年6月25日,项目完成及时率0%。

验收及时率

=100%

已完成

项目竣工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验收时间为2022年8月2日,验收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工业园区产能

效果明显

已完成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效果明显

已完成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效果明显。

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

效果明显

已完成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

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

效果明显

已完成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企业满意度

≥90%

已完成

根据调查问卷,受益企业满意度92.28%。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已完成

根据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满意度93.92%。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部分满分为15.0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2.00分,得分率为80.0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审批流程规范,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但存在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不全面、不细化的问题。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1.1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改善石屏县城市环境和保护地表水资源。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职责所需,未与部门相关项目重复。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1.2立项程序规范性:2020年10月,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前期工程,编制完成《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11月25日,取得《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和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等作出明确批复;2020年12月,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7月28日,取得《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红环审〔2021〕68号);2020年12月,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项目初步设计,2021年1月21日,取得《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建改〔2020〕5号)。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立项程序规范。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绩效目标

2.1绩效目标合理性: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预算申报时设置的绩效目标不全面,总体目标未能充分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未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反映到绩效目标中,例如:未将“改扩建任务完成率”、“项目完成及时率”等关键产出和“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保护异龙湖水环境”等关键效益反映在项目绩效目标中。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1分。

2.2绩效指标明确性: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置的绩效指标不细化、不完整,未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内容,缺少时效指标,如“项目完成及时率”、“验收及时率”等;缺少社会效益指标,如“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等。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2分。

3.资金投入

3.1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2资金分配合理性: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1〕46号),追加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资金补助200.00万元;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2〕19号),追加园区两个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补助100.00万元,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30.00万元用于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根据《石屏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石财预字〔2023〕24号),追加园区两个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补助40.00万元,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25.00万元用于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5.00万元,项目已取得财政预算保障,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两个方面,该部分满分为20.0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7.50分,得分率为87.5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组织保障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已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但仍存在确定代建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代建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价款不明确等问题。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组织实施

1.1组织保障: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控制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签字盖章,负责提供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等;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建设,负责可研、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以及施工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等。项目管理主体部门明确、具体实施主体明确、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划分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1.2制度保障: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有《收支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项目管理

2.1制度执行有效性: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支出手续完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合评价人员现场实际检查,未发现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不符的情况。但代建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价款不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0.5分。

2.2采购管理: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代建服务直接指定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2分。

2.3监督检查: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对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开展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4项目验收: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23日开工,2022年6月25日完工。2022年7月14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形成初验问题整改报告;2022年8月2日,项目通过终验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5档案管理规范性: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由代建方管理,待项目完成验收投入使用后移交至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资金管理

3.1预算执行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5.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5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3会计核算规范性:项目资金建立了专账管理,凭证附件齐全,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该部分满分为35.0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2.00分,得分率为91.43%。项目预期产出完成情况较好,但项目未在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工期内及时完成。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1.1改扩建任务完成率: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完成增加UASB超越管道;废除原有辐流式沉淀池,增加了MBR膜分离系统;对曝气系统及鼓风系统进行了改造;增加溶气气浮系统l套,对气气浮渣脱水干化系统进行了改造;对絮凝反应池系统、二沉池系统进行了改造,更换纤维转盘滤池;增加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根据现场设备情况,更换了部分老化或损坏设备;改造流量槽,增加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在线监测设备。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产出质量

2.1污水处理规模: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能够达到2000m³/d,达到预期产出水平。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2系统连续运营:改扩建后能够保证系统连续运营24小时,达到预期产出水平。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3设计小时处理能力:改扩建后设计小时处理能力达到83.3m/h,达到预期产出水平。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4验收合格率:2022年8月2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5排放污水水质达标:改扩建后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污水水质达标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产出时效

3.1项目完成及时率: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松村豆制品加工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2号),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项目于2021年2月23日开工,2022年6月25日竣工,建设期已超过3个月,项目完成及时率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3分。

3.2验收及时率:项目于2022年6月25日竣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2年7月14日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形成初验问题整改报告;2022年8月2日,项目通过终验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及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满意度,该部分满分为30.0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0.00分,得分率为100.00%。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和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受益企业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1.1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根据A类调查问卷问题4“请问您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业园区产能作用是否明显?”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共对受益企业发放调查问卷75份,其中:答案为明显问卷62份,一般问卷13份,受益企业最终满意度为94.80%。反映项目的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比较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社会效益

2.1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根据B类调查问卷问题7“请问您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作用是否明显?”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共对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55份,其中:答案为明显问卷48份,一般问卷6份,不明显问卷1份,社会公众最终满意度为94.90%。反映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效果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2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根据A类调查问卷问题5“请问您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是否明显?”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共对受益企业发放调查问卷75份,其中:答案为明显问卷64份,一般问卷9份,不明显问卷2份,受益企业最终满意度为93.70%。反映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污水站污水处理能力。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生态效益

2.1保护异龙湖水环境:根据B类调查问卷问题8“请问您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减轻污水对地下水源的污染,保护异龙湖水环境作用是否明显?”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共对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55份,其中:答案为明显问卷49份,一般问卷6份,受益企业最终满意度为96.70%。反映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异龙湖水环境。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4.满意度

4.1受益对象满意度:本次评价共对受益企业发放问卷75份,受益企业满意度为92.30%;共对社会公众发放问卷55份,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3.92%。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2.77%。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不细化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未完整细化绩效指标。一是预算申报时设置的绩效目标不全面,总体目标未能充分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未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反映到绩效目标中,例如:未将“改扩建任务完成率”、“项目完成及时率”等关键产出和“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等关键效益反映在项目绩效目标中;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具体、细化,仅设置了4个绩效指标,其中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内容,缺少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关键指标。

(二)代建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价款不明确

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与代建单位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代建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本合同价款:乙方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价款为本合同价款,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乙方与施工单位的最终审定价为准”,经与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实际上双方签订的代建合同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无需向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建费。

上述事项不符合《云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第4号)第十五条“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代建单位肯定后,代建管理机构、利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应当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和《廉政合同》。代建单位应当依照《项目代建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直接指定代建单位

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由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建。但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选取代建方时,未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而是直接指定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不符合《云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第4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利用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的规定。

六、建议

(一)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预〔2015〕97号)的通知“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年初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首先从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方面进一步梳理项目功能,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标任务,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改扩建任务完成率”、“项目完成及时率”等关键产出和“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等关键效益反映在项目绩效目标中,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具体的设置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其次,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项目完成及时率”、“验收及时率”、“提升工业园区产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等绩效指标,并根据项目预期产出赋予指标值,所确定的指标值应可考核、可衡量。

(二)加强合同审查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规范

一是建议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第4号),规范代建项目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在代建合同履约条款中明确约定,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与石屏精晶豆制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的代建费。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二是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具体。三是对合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严格监督审查合同约定条款及合同履行情况。

(三)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落实到位

建议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第4号),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同时,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