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pxjytyj/2024-00000
-
发布机构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职能简介
一、石屏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设有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监察审计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县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德育科、体育科、基础设施建设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化教育室。
二、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三)指导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五)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七)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高等以下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县属中职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十四)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上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公开事项
(一)办公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83号。
(二)办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日外,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三)联系方式:0873—4857850,传真:0873—4857850。
(四)法人代表:罗映辉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