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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spxjytyj/2026-0000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我们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23日依法对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五)《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石价成本〔2026〕1号通知发出后,被监审单位于2026年2月7日报送了相关成本资料,经初审合格,决定受理。

(二)成立监审工作组,明确项目监审负责人和监审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步骤和日程,并告知被监审单位。

(三)资料不全的,要求被监审单位补充资料。

(四)实地监审。2026年3月5日开始对被监审单位实地监审。审核财务报表、账簿和凭证等,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可到现场查验、核对和取证)。

(五)审核、测算定价成本。依据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按照权责发生制和相关性等原则,对被监审单位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调整和测算,计算出定价成本。

(六)征求意见。根据审核情况,向被监审单位征求《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核定表》,根据监审单位提出的意见对《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核定表》进行修改,经集体讨论后起草了成本监审告知书,并向被监审单位送达了(石价本监告〔2026〕1号),被监审单位无意见。

(七)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被监审单位的基本情况

石屏县幼儿园属于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60人,目前在编教职工57人,聘请编外教师4人,劳务派遣17人。2026年春季在园幼儿478人。现执行保教费标准每月340元/生,伙食费每月250元/生。财政每年人均公用经费补助600元/生。2025年秋季大班免收教育保教费(171人)。

五、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石屏县幼儿园2023年—2025年期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重点对保教费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并按照规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成本核减项目,2023年,教师阅读图书款13613.4元,气球拱门、鲜花迎宾牌等8644元。

六、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近三年年均在园人数506人,年均财政拨款1148.17万元,年均保育教育费用1149.68万元,保教费收入为144.55万元,扣除政府投入后年均保育教育费用为149.73万元,每生每年2957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石屏县幼儿园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核定表

监审人员:杨雄伟 唐巧

监审机构负责人:后颖竹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核定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