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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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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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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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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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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事前公示
一、补贴资金名称
1.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二、补贴文件依据
1.《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4〕89号)
2.《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石林草发〔2025〕1号)
三、补贴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反映。[地址: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屏阳路公安局背后);邮编:662200;联系电话:4854718。
附件【附件1 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名册.xlsx】
附件【附件2 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