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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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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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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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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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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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发放公示
为加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发放公开透明,依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现将2025年5-8月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 资金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5〕48号) 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并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5〕47号)。
2. 发放对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3. 补助标准: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不低于8000元,按月发放,600元/月。
4. 发放方式:补助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至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卡)。
5.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并提供具体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单位: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73-4854718
联系地址: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异龙镇屏阳路35号)
附件【附件 脱贫人口态护林员补助发放公示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