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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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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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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办发〔202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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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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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红河石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红河石屏)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红河石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