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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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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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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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办发〔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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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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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6日
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预案
为做好应对高温干旱天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强化宣传等措施,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做好饮水困难地区供水协调和群众思想工作,及时调解水事纠纷,杜绝争水械斗等恶性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指挥机构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刘 永 副县长
副指挥长:张 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 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 韬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佶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常务副主任
可 伟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 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建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军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龙娴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正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冬鸣 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副局长
王一洲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志雄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官成 县农科局副局长
卫 旭 县水务局副局长
许 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普剑锋 县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邱红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 鑫 县统计局副局长
丁现林 县气象局副局长
罗 文 石屏供电局总经理
马印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龙 杰 异龙镇镇长
高淑媛 宝秀镇镇长
戴 韬 坝心镇镇长
余 胜 龙朋镇镇长
李 勇 哨冲镇镇长
罗 筠 龙武镇镇长
王 景 牛街镇镇长
张 骞 大桥乡乡长
余 耀 新城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白韬同志担任,卫旭、普剑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如下:
何洪祥 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普秀玲 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张士忠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办公室职责: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负责信息报送、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三、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做好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全县抗旱应急宣传工作导向。
县发改局:指导抗旱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划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师生进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和抗旱应急宣传教育。
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持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抗旱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县财政局:负责设立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调配各乡镇;及时下拨抗旱应急送水相关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保障集中供水范围内的农村饮水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送水道路畅通。组织运力,做好抗旱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县农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灾灾情信息。指导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县水务局:承担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联动预案的实施;做好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做好临时抗旱水源地选址、工程技术指导和水库、河道的水质监测。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普及抗旱饮用水安全知识;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做好各乡镇应急取水点水质检测工作,将水质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旱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各部门应对抗旱应急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应急救援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抗旱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做好抗旱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等业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抗旱保供水期间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配消防车,配合各乡镇开展送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向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提供气象信息。根据指挥部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作为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负责摸排辖区内存在的饮水困难隐患点,编制各村委会自然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预案,及时上报缺水信息及送水计划,开展具体送水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负责行政区内抗旱应急全面工作。其余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乡镇要强化组织保障,编制或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预案,措施要具体化、合理化,使其可操作、便实施;要掌握各水源点、取水点蓄水情况,清楚各自然村历年同期供水基本规律,预判变化情况要在合理范围内,明确各村民小组应急送水取水点、水量情况。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调配各乡镇。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三)物资保障。水务、应急管理、民政、消防救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和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供水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应急备用水源保障。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适度规模应急备用水源。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水库调水。
(五)应急队伍保障。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性发事件,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由应急指挥部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和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临时送水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六)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乡镇要设立专门供水安全应急报警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七)送水车辆保障。送水车辆主要由县水务局及各乡镇的抗旱送水专用车、经充分清洗消毒的消防部门消防车、洒水车和租赁的送水车辆组成。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原有抗旱送水专用车进行维修,送水车辆优先使用抗旱送水专用车。车辆不足的乡镇,报应急指挥部,申请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等调配经充分清洗消毒的消防车、洒水车或租赁车辆进行送水。
(八)医疗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各乡镇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九)宣传保障。制定开展抗旱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加大抗旱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乡镇赶集日等各种机遇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抗旱减灾工作等进行宣传,增强公众抗旱减灾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动态排查清零。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测信息,主动分析研判旱情汛情发展趋势,开展防汛抗旱供水保障常态化摸底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面做好旱情、汛情、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并对反映的抗旱供水保障相关问题,及时组织深入调查核实、限时整改,实现动态清零。紧盯重点区域,妥善协调处理供水矛盾纠纷,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心安定。
(二)做好节水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做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水资源保护宣传,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工作。
(三)加强源头预防。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旱季水源水量减少可能出现的水事纠纷提前做好调研,及早做好饮水困难地区的供水协调和群众思想工作,及时调解水事纠纷,杜绝争水械斗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信息报送。涉及部门和乡镇要明确联系人员及电话。开展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抗旱保供水应急难题,保障人民群众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