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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政办发
  • 索引号
    /2025-010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石政办发〔2025〕30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州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42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的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清单的县级单位(包括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体要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合法合规。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和机构设置情况,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

石屏县人民政府

2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3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4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5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6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石屏县公安局

8

石屏县民政局

9

石屏县司法局

10

石屏县财政局

11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13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15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6

石屏县水务局

17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18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19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1

石屏县审计局

22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4

石屏县统计局

25

石屏县信访局

26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7

石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8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石屏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9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

30

石屏县地震局

31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32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33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34

石屏县检验检测所


石屏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35

异龙湖管理局(石屏县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乡镇人民政府

36

异龙镇人民政府

37

宝秀镇人民政府

38

坝心镇人民政府

39

龙朋镇人民政府

40

哨冲镇人民政府

41

龙武镇人民政府

42

牛街镇人民政府

43

大桥乡人民政府

44

新城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