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062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4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八)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办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的指示。
(十三)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五)承担中共石屏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六)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积极推动我县的对外开放。负责处理全县的外事和政治性涉外事项。
(十七)参与做好石屏县公务接待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综合科、文稿科、议案科、政务公开科、信息技术科、行政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科、总值班室、督查科、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县委外事办和县政府外事办秘书科、烤烟生产科13个内设机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即:石屏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石屏县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县政府办公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4858140
法人代表: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