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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及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18
  • 时效性
    有效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中国共产党石屏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石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园区; 

  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 

  三、指导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承担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五、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豆腐文化产业园A区1号北门豆腐厂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4861077

  法人代表姓名:普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