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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38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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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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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发〔202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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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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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屏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清单》共16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
二、按照石屏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安排,县级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承接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乡镇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专门力量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个案监督等方式,强化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三、为规范各乡镇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石屏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石政发〔2023〕72号 石屏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