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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174228-72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石政办发〔2020〕13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2020年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石屏县2020年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0日

 

石屏县2020年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抓好杨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杨梅标准化生产,促进石屏杨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石屏杨梅的品牌效应,稳固杨梅作为全县“富民产业”的重要地位,确保“让人民吃得放心”,促进人民群众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并举,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好“石屏杨梅”这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切实维护“石屏杨梅”这张石屏县高原特色生态观光农业的靓丽“名片”。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石屏县杨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艳  县农科局局长

  杨  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富  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余永生  县发改局局长

  郑  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春祥  县供销社主任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晓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蔡永俊  县农科局副局长

  刘国军  异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春雨  宝秀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云洪  坝心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占国  龙朋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理真  大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施成云  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科局,办公室主任由蔡永俊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今后若因人事变动,领导小组人员出现空缺时,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立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组

  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杨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杨梅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开展整治工作。

  第一组:负责督查异龙镇、新城乡

  组  长:孔庆有  县供销社

  成  员:李祥生  县市场监管局

  戴红福  县公安局

  联络员:朱  奎  县农科局(电话:13887398068)

  第二组:负责督查坝心镇、龙朋镇

  组  长:蔡永俊  县农科局

  成  员:谭进东  县市场监管局

  谢进学  县公安局

  联络员:李  春  县农科局(电话:13529475676)

  第三组:负责督查宝秀镇、大桥乡

  组  长:罗少阳  县市场监管局

  成  员:浦  江  县农科局

  曹晓林  县公安局

  联络员: 王成华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8387371080)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全县杨梅产区均列入专项整治范围,重点区域为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

  (二)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3月10日―6月30日。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1.宣传动员

  召开全县杨梅安全生产会议,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并安排布置具体整治工作。会后,要求各相关乡镇也要相应召开杨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电视台播放、宣传栏、入园检查、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等多渠道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杨梅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杨梅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开展科学用药指导培训,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物,根据杨梅生长情况确定农药禁喷期,要求杨梅采摘前20天,禁止向树冠上喷施任何农药。指导果农签订杨梅安全生产承诺书,指导开具食用农产合格证,提高杨梅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落实杨梅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于4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培训

  县农科局成立杨梅安全生产及质量技术指导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杨梅种植基地,开展杨梅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普及杨梅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推广杨梅标准化生产技术,引导果农推广使用杀虫灯、防虫网、黄板、糖醋诱杀等综合防治技术。指导果农签订杨梅安全生产承诺书,指导开具食用农产合格证,全面落实杨梅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杨梅安全、优质、高效生产。要求4月底前完成。(县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检查,确保生产源头安全

  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农科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以违禁农药和叶面肥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经销网点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与农药经销户签订《农药经营安全承诺书》。严厉打击经营违禁农药行为和夸大叶面肥产品功能、以肥充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现象。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开展杨梅果品质量检测,在杨梅采摘期深入生产基地和收购市场对杨梅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特别是对早熟梅的监测检测。要求全县至少完成700个样品的快速检测任务,其中重点乡镇要至少完成200个样品的检测任务。对违规种植户和农药农残超标果品进行通报曝光,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要求于6月15日前完成。(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分工负责)

  5.培育品牌

  积极扶持杨梅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进行杨梅产品认证,加快创建绿色(有机)杨梅生产基地,加快知名品牌、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推动“品牌兴农”“品牌兴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和产品到北、上、广、深等城市举办杨梅推介会、展销会,在一线城市设立营销窗口,运用电子商务在全国建立杨梅营销网络,借助现代物流体系,健全营销网络,畅通杨梅贮运,拓展国内外市场。要求于12月31日前完成。(由县农科局牵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确保领导组织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开展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进行安全生产,提高杨梅品质,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督促检查组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改进,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乡镇、各督促检查组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电子版)报县杨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彭福成(县农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4850731,手机:13887397459

  电子邮箱:605210886@qq.com。

  附件:石屏县杨梅安全生产承诺书

 

石屏县杨梅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确保石屏杨梅产业健康发展,我们向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农产品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杨梅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屏杨梅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保证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物,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催熟剂等。国家允许使用的药剂保证在安全间隔期内规范使用,并如实记录生产管理档案,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

  三、保证积极配合省、州、县农业部门进行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并提供真实全面的资料。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杨梅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规范杨梅农产品的生产管理,自觉提高杨梅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落实有利于提高杨梅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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