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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422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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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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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办函〔202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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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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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屏县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精心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坚决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成立石屏县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国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牛街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 筠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志成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孙志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余洪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 军 县工信局副局长
胡伟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路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伟林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南屏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文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乔 鸿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娟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 群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薇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普晓媛 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石屏县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加强与县属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学校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张志成兼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由卫生疾控部门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宣传报道。
(二)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做好涉教疫情的网上有害信息监
测和处置。
(三)县工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
(四)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学校疫情防控资金的统筹、调度、拨付和应急采购流程优化等工作。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为学校开展校园内外预防性消毒、传染病筛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开通学校师生员工发热门诊的绿色通道。
(九)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学校疫情防控需求,根据县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际,协调支持做好生活类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十)县政府外事办负责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
(十一)县市场管理监督局负责加强学校食堂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制度。
三、专家组成员及职责任务
(一)专家组成员
肖 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 跃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科科长
徐 莹 县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
李国锋 县疾控中心卫生科科长
孙海芳 县疾控中心卫生科医师
(二)职责任务
负责石屏县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工作等方案的研究和解读;对学校疫情处置工作进行技术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学校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防疫知识培训,优化防控流程,落实防护措施。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辖区内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