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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423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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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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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办函〔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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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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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建设“数字石屏”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落实“数字云南”和“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统筹我县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数字石屏”,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建设“数字石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鹏程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许 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志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普荣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罗 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富 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绍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永生 县发改局局长
普 隗 县工信局局长
张志成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 琦 县民政局局长
陶 刚 县人社局局长
杨永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桥光 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局长
丁 旭 县住建局局长
费晓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红艳 县农科局局长
白 韬 县水务局局长
郑 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映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后宝昌 县审计局局长
杨 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进军 县林草局局长
陶跃亮 县统计局局长
龙艳雄 县扶贫办主任
王丽辉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岳鸿斌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叶红兵 县税务局局长
王 鹏 人行石屏县支行行长
张 奕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履行办公室职责,由县发改局局长余永生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负责对外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推进“数字石屏”建设。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研究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模式、平台建设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数字石屏”建设重大问题。
(二)县发改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推进“数字石屏”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石屏”顶层体系设计,研究制定“数字石屏”发展规划、支持政策等;组织推进“数字石屏” 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数字石屏”考核评价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县发改局做好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解决问题,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家机制。县发改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数字石屏”建设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
(三)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组织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县发改局按季度通报全县“数字石屏”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分级负责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本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数字化建设有关工作。
(五)督查考核机制。县发改局牵头,每年组织开展考核,并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发改局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