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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spxrmzfbgs/2025-0005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石政办函〔2025〕23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石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管理体系建设和现代化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石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卢 颖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副召集人:腊咏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毕 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官德 县农科局副局长

李建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石屏公路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河支队石屏大队的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抽调。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策部署;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二)推动落实“五级组织”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三)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检查、通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情况,推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以及主体责任。

(五)协调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县级领导参加。按联席会议职责商议推进全县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会议采取一事一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报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因工作需要须临时召开会议或扩大参会范围的,按程序报告同意后召开。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统筹协调、对接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研究,主动履职,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