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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0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1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石屏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

  2019年6月30日,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屏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石政办发〔201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2016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大城乡公厕新建、改建工作。但我县行政村公厕和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仍然是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深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短板,巩固已取得的成绩,有必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

  依据《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办发〔2018〕85号)《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红政发〔2019〕1号)及《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红农科环发〔2019〕2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水冲式公共卫生厕所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厕所改建品质和管理质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2019—2020年全县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2552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设立了各乡镇农村厕所革命2019—2020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明确工作任务,2019-2020年全县农村厕所任务目标为: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卫生公厕43座,卫生户厕12552座。制定了保障措施,我县农村“厕所革命”上级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乡镇统筹使用。按以下标准补助:1、任务数内的行政村公厕,验收合格后按蹲坑(男、女)总数在4至6个的,新建水冲式4万元/座、改造提升3万元/座;7个(含7个蹲位以上),按新建每增加1个蹲位补助4000元、改造每增加1个蹲位补助3000元。2、任务数内的农村户厕,对达到验收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按水冲厕平均1200元/座、旱厕平均8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