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541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石政规〔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06-16
-
时效性有效
解读《石屏县城市管理办法》
日前,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屏县城市管理办法》(石政规〔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各职能部门及各位市民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和意义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而且体现了城市生态文明的建设水平。随着我县城市化发展的加快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管理中涌现出诸多问题也不断凸现。城市管理领域内已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导致执法工作可操作性大大降低,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运行不畅等源头问题得不到有效“根治”,在建违法建(构)筑物、餐厨垃圾管理等法律“真空”领域,亟需出台一部系统的、具有针对性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因此,制定《石屏县城市管理办法》是适应石屏县城市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客观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借鉴了蒙自、建水、屏边等地的城市管理经验。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章六十四条,主要明确了目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标牌管理、城市噪声污染防治、饲养动物管理、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等内容及基本程序,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而规定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旨在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从法律角度上规范公民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办法》要求各执法部门之间加大配合力度,尽快组建城市综合执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力度。要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社区组织、市民等基层工作力量,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县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