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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9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4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减少农药使用对异龙湖水质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异龙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湖泊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减量化,有效保障异龙湖流域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照相关要求,对异龙湖流域涉及的三个乡镇35个村委会(社区)244个自然村的人口、土地、生产方式、农药使用情况等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中央、省、州对生态环境新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考了相关国家、省、州已出台的《办法》,起草了《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发函向各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3个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并请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形成当前的听证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异龙湖流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营、使用农药、对农药监督管理等18条。《办法》结构比较合理规范,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法律责任清晰,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管理机构职责。

  五、《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实施后的社会效果

  《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是根据我县异龙湖流域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办法》实施后,将会加快推进异龙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进程,加快落实“退、减、调、治、管”措施,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行为,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安全监管机制,有效保障异龙湖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