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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2024-000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1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5年4月,石屏县古城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也是云南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为使街区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控制,有效激发街区活力、延续街区风貌、传承街区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石屏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保护原则

《规划》坚持“整体性保护、原真性保护、多样性保护、可持续保护”原则。

(二)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国家公布划定的石屏县古城区中国历史文化街区范围,规划面积40.7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23.26公顷、建设控制区17.46公顷)。历史文化街区覆盖石屏古城墙内城,具体范围东、南以环城路为界,西至云泉路、文华街,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街区集中了众多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体现滇南重镇、文献名邦厚重的历史文化、居住文化特色。

(四)规划内容

在全面调研并分析历史文化街区现状和历史文化资源遗存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资源,总结街区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明确街区重点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古井、古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要素及保护名录。并对各类保护要素提出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划定街区保护范围内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并对各保护区划提出对应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要求。此外,对街区用地功能进行调整,提升街区适应居民生活需求和旅游发展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市政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出街区保护建筑活化利用建议,增强街区活力。并对以上规划内容制定实施保障措施和建议,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五)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采取“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搬迁占用文物古迹的住户、闲置或功能不合理的单位。完善街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加强街区消防安全建设,为街区保护总目标的实施奠定基础。

远期目标: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得到较好地保护和活化利用。街区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和整治。街区格局和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经过多轮修改,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并于2023年7月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云南省文物局进行了征求意见,2024年1月31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题会征求专家意见,编制单位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各部门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于2024年9月18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