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109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24
-
时效性有效
十七届石屏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2024年11月8日,县政府县长张秋红主持召开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0月15日至16日在福建考察、10月17日至18日在安徽考察、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军军事理论工作会议、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民政工作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审议《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赎买集体林地实施方案(送审稿)》《石屏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送审稿)》,听取石屏县2024年1—9月经济运行及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的情况汇报、石屏县思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石屏县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关于给予安排云南省异龙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有机污染问题解析项目资金的请示》《关于请求同意石屏县高冲中型水库资产及取水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0月15日至16日在福建考察、10月17日至18日在安徽考察、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军军事理论工作会议、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民政工作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0月15日至16日在福建考察、10月17日至18日在安徽考察、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军军事理论工作会议、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民政工作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
一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政治担当,敢作善为、攻坚克难,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豆制品产业、文化旅游业三大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四清五治”“五小三公一体系”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同步推进古城保护与新城发展,以特色节庆和非遗文化为媒介,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六旅”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最云南”的石屏IP。要认真学习贯彻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石屏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全力引进零污染、零排放、高效能、高品质的全豆豆腐生产工艺,推动豆制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要持续开展新能源领域招商引资,努力招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石屏,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异龙湖流域生态治理绿色发展(EOD)项目,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GEP),推动“屏邑碳票”“屏邑林票”由“地方粮票”变“通用粮票”,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
三要以为民爱民之心增进民生福祉。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综合整治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要加大城乡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养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体制机制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不断提升全县志愿服务管理水平。
四要增加文化自信,提升班子凝聚力。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0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勇毅的文化担当、生动的文化实践,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巡视整改的高度重视和对政治责任、改革落实的具体要求,以严肃的态度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以共同的决策共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各项工作,助推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听取石屏县2024年1—9月经济运行及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的情况汇报,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崔晓明关于石屏县2024年1—9月经济运行及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认清经济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全县上下要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内生动力,挖掘潜力增量,尽最大努力拿出最好工作状态争取年度最好结果。财政部门要多措并举抓好防风化债以及年终结算等各项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监测分析,为工作开展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要紧扣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方向,适度超前深入谋划推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占比。要提前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的成熟度。要分析好各行业的增量政策,细化政策支持方向及范围,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提前谋划,切实将抓好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实效。自然资源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项目入库工作,确保各类项目能够顺利入库。
三要保持冲劲全力冲刺,争取最好成绩。各部门要继续保持冲劲,注意衔接州级掌握“五经普”的成果运用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行业情况。要充分考虑当前面临的困难,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州、县经济工作要求,进一步凝聚一心一意抓发展的共识,找准问题症结,聚焦工业、建筑业、社消、投资等关键领域和重点指标逐项落实增长支撑,形成强大合力推进经济发展,力争全年经济运行实现最好结果。
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要求向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三、审议《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赎买集体林地实施方案(送审稿)》,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局长马云洪关于《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赎买集体林地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赎买集体林地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由县林草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实施。
四、听取石屏县思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罗映辉关于石屏县思政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教育部门要压实压紧学校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好思政课,配强思政老师,创新教学方法,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巩固青少年教育主阵地,着力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
二要全方位加强道德建设。坚持社会、学校、老师、家长“四方”同心用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少年讲文明、懂礼貌,爱科学、护团结,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要履行好“编外校长”职能。县级领导要带头挂钩联系学校,当好“编外校长”,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思政课建设、校园食品安全、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助力挂联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会议要求向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五、审议《石屏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送审稿)》,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局长李桥光关于《石屏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石屏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送审稿)》;
(二)由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研究《关于给予安排云南省异龙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有机污染问题解析项目资金的请示》事项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局长李桥光《关于给予安排云南省异龙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有机污染问题解析项目资金的请示》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关于给予安排云南省异龙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有机污染问题解析项目资金的请示》所请事项;
(二)由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要求按相关程序做好资金审批工作。
七、听取石屏县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供销社主任李俊祥关于石屏县供销社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完善供销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出台供销系统管理办法,规范部门工作职责、职权、办事程序,理顺部门运行机制,提高依法治社水平。抓好近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换届会议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二要科学谋划,持续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积极盘活社有资产,配合做好古城开发利用工作,推动社有企业高效发展,增强供销发展实力。
三要站稳立场,继续发扬供销“扁担”“背篓”精神,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供销作用。
由县供销社根据会议要求向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八、研究《关于请求同意石屏县高冲中型水库资产及取水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局长白韬《关于请求同意石屏县高冲中型水库资产及取水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关于请求同意石屏县高冲中型水库资产及取水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所请事项;
(二)由县水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石屏县高冲中型水库资产及取水权转让工作。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高冲水库资产盘活工作。
出席:张秋红,孟春明,彭继伟,苟云川,刘 永,李 涵,王寅超,龚成骞。
请假:朱 超。
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胡连平,县政协王国永。
列席:县政府党组成员普亮明,县政府办苏鹏,县委组织部王海年,县委宣传部李艳辉,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普文雄,团县委林茂,县发改局崔晓明,县工商信局李林峰,县教育体育局罗映辉,县公安局范鹏,县财政局莫曲,县自然资源局龙占国,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李桥光,县住建局李锦辉,县交通运输局毕春,县农科局许黎,县水务局白韬,县文化和旅游局李思宇,县市场监管局李金鹿,县林草局马云洪,县统计局吴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周靖程,县供销社李俊祥,
县投资促进局徐宏伟,石屏龙晖公司杨晓梅,宝秀镇高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