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734
-
发布机构石屏县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3-02
-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石屏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学、中层跟进学、干部主动学”的原则,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行政、宪法民法典税法等内容纳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培训学习研究范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健全机构强统领。组织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红河州税务局关于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估、审议和考核。
2.税收征缴聚财力。牢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防收过头税费,压实收入质量,为石屏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财力基础。
3.税收政策强支撑。积极贯彻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精准甄别辖区内符合税费优惠政策的对象,有针对性地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跟踪问效政策落实情况,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推动直达快享,红利精准释放,为企业纾困解难。
4.营商环境再优化。树牢“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聚焦惠企利民目标,以优化纳税服务为动力,打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和清理工作。开展了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制定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机制定方圆。贯彻落实省州各项文件精神,全年作出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达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1次,已按照税务行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规范审核。
2.集体讨论作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把关,并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的台账工作,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决策审查促规范。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2年外聘法律顾问1名,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确保公职律师制度执行到位、发挥成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三项制度再推进。坚持将执法主体、职责、人员、依据、权限、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执法公示事项情况,按照公示清单期限录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做好日常执法音像视频记录,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同时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由法制股审核把关重大行政决定,做到合法合理执法。
2.执法规范控风险。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石屏县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
3.执法案卷细评查。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调法制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抽查小组,对报送的25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系统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卷19件,行政许可案卷6件。经行政执法案卷抽查组抽查,在抽取的25件案卷中,优秀卷20卷、合格卷5卷,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材料齐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以《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结合实际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办税大厅突发事件能够依法得到预防和处理。同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严明值班工作纪律,规范值班工作流程,确保岗在人在、联络畅通,坚决杜绝漏岗脱岗、擅离职守。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部门协同配合,构建全方位调解体系,确保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救济渠道,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税法宣传的精准性,深化税收征管理念、业务、技术、岗责变革,推动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转变。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有力推进,首违不罚、税务告知承诺制的落实搭上智慧税务的翅膀,在非接触式办税的过程中确保应享尽享,使纳税人更快速便捷的了解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涉税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领导作用,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石屏税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石屏县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税收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健全,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诚信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和基层一线延伸,税费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宣传税收领域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税收执法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执法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树立榜样标杆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各部门践行税收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执行,遇到重大问题请示汇报,确保石屏税务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税务局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推进税收依法行政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持续增强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和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全力打造“石屏税务蓝”法治建设品牌。
(一)“学”字为先,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将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提升税务干部政治站位,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课、专题研讨等各类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
(二)“宣”字为本,营造浓厚普法氛围。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影响力,持续优化普法形式,以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现场宣传、进校园等多种形式,普及税法知识,共同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炼”字为要,建强法治税收队伍。驰而不息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列为必修课,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法纪教育培训,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效果,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税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税务干部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