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7〕48号
石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卫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卫 旭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挂职)。
2017年3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州驻屏单位。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