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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人事任免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199
  • 发布机构
    中共石屏县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胡连平等四十一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中共石屏县委通知  

  党组字〔2017〕8号 

  关于胡连平等四十一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中共石屏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23次常委会会议2017年3月20日研究决定: 

  胡连平  任县红十字会会长(兼); 

  文  武  免去县红十字会会长(兼)职务; 

  刘海燕  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书记、主席,免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俊峰  免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成员、主席职务; 

  普炳生  任石屏县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 

  普传锋  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坝心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彭继伟  免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许洁琼  任坝心镇党委书记; 

  马云洪  任坝心镇党委副书记; 

  张志成  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龙发堂  免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职务; 

  陶  刚  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 

  李  飞  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白定稳  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杨  敏  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县森林公安局督察长(兼),免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吉  勇  免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县森林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李  浩  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 免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张如萍  免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王  蔚  免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红云  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兼),免去县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白玉勇  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卜  忠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免去异龙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委员职务; 

  马祖红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白  悦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丁峥嵘  任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正科),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观珍  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免去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刘  川  免去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职务; 

  施成云  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大桥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  祥  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坝心镇党委委员职务; 

  何建军  任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免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定亮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雄伟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张永辉  任石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杨忠顺  免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顺安  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兼)职务; 

  孔疆坪  免去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孙  灿  免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欧金华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赵  明  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冯雨蘩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鲁  漂  免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龙朋镇检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石屏县委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 

                                                                         

  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