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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人事任免
  • 索引号
    /2025-005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石政任〔2025〕4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尹浩全等二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尹浩全 任县行政学校校长(兼);

王明杰 免去县行政学校校长(兼)职务;

黄雄伟 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卜 忠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数据局局长(正科级);

杨众壹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事业单位正科级);

刘 毅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佳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王丽锦 任县司法局宝秀司法所所长,免去县司法局龙朋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 静 任县司法局龙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 叶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玲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普 艳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 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段钧耀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数据发展中心(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章 雯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

彭立峰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

魏榆航 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高钰智 任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梦婷 任县博物馆馆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康 任石屏腾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企业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红艳 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柴美琪 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李林峰 免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2年)职务;

苏南屏 免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静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丽江 免去石屏腾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