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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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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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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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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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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22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要求,现将石屏县2022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公开力度。按照《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我县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2年,石屏县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条,结果公示2条;发布国有资产处置公告12条,结果公示11条;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22条,结果公示20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74条,中标候选人公示109条,中标结果公示108条。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需求公告信息124条,公开成交结果公告信息122条。
(二)丰富公开形式。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我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公开各类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提升信息覆盖面、知晓率。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相关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三)提升公开水平。坚持信息公开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有关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强化监督制约,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还不理想。
(二)负责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兼顾多项工作业务,有时会出现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程度等方面与公开要求不匹配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按照省州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工作监督,认真推进各类信息公开。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