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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索引号
    /2025-0061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7
  • 时效性
    有效

申请行政复议须知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

二、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三、行政复议申请向什么部门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向什么部门提出关键看具体行政行为由什么部门作出来确定。《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二)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三)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如何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五、申请复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请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日期请书写提交申请书当天的日期),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民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

如同一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行政复议代表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代表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

(三)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或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必要证据资料)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

(四)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等)、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如为房屋拆迁裁决案,申请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请带原件交工作人员核对)。

六、行政复议审查期限如何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立案审查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需要说明的是,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需要现场勘验、鉴定的,现场勘验、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中止案件审查的,中止期限不计入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七、行政复议收费吗?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八、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调解、和解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者对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有争议等,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九、石屏县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机构在哪里?

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石屏县司法局,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邮编:662200;联系电话:0873- 485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