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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20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000

石屏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石屏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石屏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附件一)

三、石屏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二)

四、石屏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预算分析报告(附件三)

五、石屏县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七、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八、石屏县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九、2023年财政名词解释

石屏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3年1月15日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石屏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屏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6,10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0.4%,同比下降4.7%,减收3,730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4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0.2%,同比下降18.4%,减收2,59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7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8%,同比增长6.8%,增收176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9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9.4%,同比增长11.7%,增收1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9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4.9%,同比下降2.3%,减收1,41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2,870万元,同比下降26.6%,减收8,295万元;非税收入38,053万元,同比增长22.1%,增收6,882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05,880万元,同比下降44.1%,减支241,52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488万元,同比下降9.3%,减支28,470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9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42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2,8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1,024万元,上年结转3,4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万元,收入总计313,05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4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1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644万元,上解支出6,25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万元,支出总计313,05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66万元,同比下降76.2%,减收34,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392万元,同比下降87.9%,减支213,057万元,主要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同比减少213,2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39万元,上年结余1,05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6,700万元),收入总计34,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92万元,调出资金1,024万元,上解支出802万元,支出总计31,2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8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61万元,收入总计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万元,支出总计9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0,17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6%,同比增长0.5%,增收6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3,02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6.7%,同比增长1.2%,增支1,63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8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924万元。

(五)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落实“三保”任务,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全县重点工作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抓收入保平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年初以来,受经济下行和组合式税收优惠政策影响,面对财政增收困难和刚性支出加剧的不利形势,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财源建设。加强与执收部门协作,强化纳税服务和管理,堵塞收入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力度。认真研究财政有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年内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4.67亿元,有力支持了异龙湖保护治理、农田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位,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县“三公”经费(全口径)累计支出1,153万元,同比下降16.25%,减支223万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收回存量资金193万元。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继续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回收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2年“三保”支出15.9亿元,保障了40项基本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按时足额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全力调配资金,支出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2.07亿元,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06亿元,尽力保障了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需要。

3.加强风险防控,牢守风险底线。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要求,严守债务新增“闸门”,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石屏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7.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8亿元、专项债务39.96亿元,年内全县债务未超政府债务限额。严禁违法违规融资举债,杜绝增量。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均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偿还,全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3.53亿元(含再融资偿还2.28亿元),化解系统内隐性债务1.03亿元,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保障支出强度,助推乡村振兴。投入支农资金4.66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改善脱贫人口生活条件。保持财政支持政策举措稳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877万元,支持项目建设51个。投入粮食风险基金68万元,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869万元,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488万元,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474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5.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立足财政职能,围绕“退、减、调、治、管”五方面,积极筹措拨付资金,全力保障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和项目资金需要。全年投入异龙湖保护资金37,6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12万元,省级资金11,488万元,州级资金10,010万元,县级资金5,202万元,保障了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推进。

6.稳定民生投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全县民生支出21.53亿元,占比达77.9%,重点民生政策得到有力保障。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059万元,扎实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教育支出5.5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齐高中教育资源短板,提升职业教育内涵质量。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1万元,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资金7,226万元,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政策,发放养老金7,305万元。足额配套县级资金400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投入资金25,110万元,持续支持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健康石屏建设。统筹财政资金 1,731万元,支持平安石屏建设。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200万元,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保持就业稳定。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收到直达资金7.67亿元,分配下达7.67亿元,支出7.37亿元,切实发挥惠企利民作用。

7.增强服务意识,助企纾困促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办理留抵退税7,290万元,惠及147 名纳税人,累计缓缴养老保险费、工商保险费9.9万元,惠及企业2户。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45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0户10,733万元,带动1,571人实现就业。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减免房租78.62万元,惠及市场主体59户。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事项,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组织挂牌上市辅导机构对我县企业开展培训推介,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助企挂牌上市。推介21户企业进入挂牌上市后备企业信息库,石屏县一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8.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自查自纠整改问题17个,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效能。严格按照规定对各单位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审核。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跟踪单位资金支付情况,督促单位加快支付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财务管理,督促部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11万元,完成实际采购金额24,011万元,节约资金1,200万元,节约率为4.76%。严格执行《石屏县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审批(试行)办法》,做好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及处置审批,完成审批4,289件。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完成自查发现问题整改8个,对照省、州联合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情况清单,整改销号问题6个。对资金性质相同、用途相近项目整合归并,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发放补贴项目32个,发放金额4,798万元。

9.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2021年10个专项项目、2个部门整体绩效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并对2023年申报的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47,772万元。制定《石屏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国有经济竞争活力,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规范化转型,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大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力度,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链条整合预算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督促55个县级部门和9个乡镇完成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财政部门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69条。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依然不高,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收乏力,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化解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一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绩效结果应用有差距,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和财会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至关重要的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州、县确定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依法偿债、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合理编制2023年收支预算。

2023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一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重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县委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四是归还部分政府性债务。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760万元,同比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2,312万元,同比增长5.7%。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406万元,调入资金32,89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3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5,168万元,收入总计308,52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2,312万元,上解支出5,15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1,062万元,支出总计308,52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45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2,837万元,收入总计50,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45万元,调出资金32,892万元,支出总计50,93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53万元,收入总计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万元,支出总计8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7,3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1,85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5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403万元。

(五)“三保”预算情况。2023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67,61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7,792万元,保工资支出117,203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2,619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过紧日子,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2023年石屏县财政工作。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精准性和可持续性,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实,为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强化财税部门沟通联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力推进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和挤占挪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多渠道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二)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约束,严格履行还款责任,对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严肃问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开展资产清查,强化和压实县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

(三)兜牢民生底线,增强民生福祉。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健康石屏建设和基层公共医疗卫生能力水平提升,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补贴。支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守住看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支持完善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和服务配套,支持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努力争取资金支持,筹措并加强财力统筹,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资金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债券资金支持范围。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保持财政投入强度不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稳定种粮农民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农村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为打赢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异龙湖水质持续改善。

(五)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动各单位及时支付采购账款。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多方风险共担共管的政银担合作机制,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监督机制,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案件。提高监督效能,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七)持续推进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依法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金资源资产,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提升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抓好《石屏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制定务实管用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使国资国企改革收到实效。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动石屏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石屏县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石屏县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72万元,同比增长7.36%,增加1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18万元,同比增长18.48%,增加1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851万元,同比下降5.34%,减少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51万元,同比下降5.34%,减少48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18万元,同比增长18.48%,增加19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6万元,运行维护费增加174万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

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石屏县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197,406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2,9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5,4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000万元。

二、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1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7.33亿元,2022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8.95亿元,202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2.28亿元,202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2.53亿元,2022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7.08亿元。

二、石屏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1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8.29亿元,2022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0.75亿元,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1.67亿元,202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0亿元,2022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9.96亿元。

石屏县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原则,2023年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对纳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1,500万元,项目目标:通过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营造良好环境,建设宜居环境的要求。促进县环境卫生社会事业发展。

(二)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289万元,项目目标:用规范LED照明产品和技术对现有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对灯杆、变压器设施、电缆线路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新,从而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350万元,项目目标:按照“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有序开展石屏县残疾人事业工作:促进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缓解残疾人家庭康复费用负担,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放特殊困难救助,保障残疾人权益;适配残疾人辅助具器,加大无障碍城市建设宣导,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等。着力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雪亮工程)专项经费350万元,项目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建设,为执法执勤提供有力的信息资源和科学的指挥调度,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管控水平。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硬件设施、提高业务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平安石屏。

(五)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2万元,项目目标: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职业卫生、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直接监管和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公共人员密集场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保障等行业的直接监管和其他行业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023年财政名词解释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般公共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层“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涉农资金整合】

指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县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省、州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 年 1 月 1 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预算绩效管理】

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评价】

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政府整体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盘活资产】

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

【处置闲置资产】

处置闲置资产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眼前实际,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城镇发展及市场建设规划,并结合企业网点建设规划,确定闲置资产的处置地域、范围,调整不合理的资产结构,力争把资产盘活,确保增值。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111



附件【附件1:石屏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20230205025021287.xlsx
附件【附件二:石屏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xlsx